对外联络办公室非学历教育管理职责

发布者:熊思奇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终〔2022〕4号)的精神,高校应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对非学历教育实施归口管理。对外联络办公室作为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规范办学和质量保证,其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负责对全校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进行立项审批;

3负责对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等进行审核;

4负责对非学历教育合同事务进行管理;

5负责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6负责审核发放非学历教育证书等;

7负责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活动和秩序,查处校内各单位违规办学行为;

8负责调查、报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非学历教育的侵权行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